老子_道经第四章解读

查阅典籍:《老子》——「老子·道经第四章」原文

  把“道”喻为一只肚内空虚的容器,是对其神秘性、不可触摸性和无限作用的最直观和最形象的譬喻。哲理的揭示,只有扎根于形象,才会使蕴含的丰富性、概括性、抽象性和外延性得到能动和富于想象力的发挥,老子对道的这种不拘常规的描述方式,给予后来道家人物自由放荡的思想和行为以先导和启迪意义。

  最引人深思的例子,是对庄子作品中深邃的哲理发挥和艺术形象想象力的极度夸张的影响。《庄子·德充符》写了好几个奇丑无比的得道之士,如断脚的叔山无趾,生着瘤子的瓮大瘿,弯腰驼背又没有嘴唇的支离无胯,等等。可这样的人,偏偏国君看其顺眼,男人们乐于相处,女人们甚至争着相嫁。究其缘由,就因为这些人悟道天然,形显而德美,内在的道德美胜过了外在的形体丑。《庄子》一书中,像这样用放荡的思维和古怪的事例来阐说道理的篇章,可谓比比皆是。他说厉鬼与西施“道通为一”,说中央之帝浑地被人为凿出“七窍“而丢了命,诸如此类,都体现出这种特征。

  这种超常规的思维方式,对于后来魏晋时期玄学的自由发挥,也有其直接的承袭关系。玄学在残酷的政治高压下,以真对世俗礼教的束缚,主张人性的解放、服膺于自然为其宗旨。号称付林七贤的刘伶,佯狂纵酒,放荡形骸。一次,他饮酒大醉,脱衣裸形在屋里。有人因此而嘲笑他,刘伶却回答说:“我把天地当作房屋,房屋当作衣裤,你又为什么走到我的裤子中来呢?”这种看似怪诞的言行,却真实反映了清谈人物对人与自然关系、以及对道的特性的理解。老子说:“人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家思想主张人与自然关系的谐合,追求个人的生活方式、思想、道德和行为准则与道 、自然、天地相契合的最高境界。刘伶的这种惊世骇俗的言行,正是对世俗和礼教的唾弃,正是把自己的精神、肉体融合到自然广大深厚怀抱里的一种实践。

  “越名教而任自然”,这是魏晋名士的名言。对现实礼教的鄙弃,对自然天性的追求,使得思想放荡、性格不羁的他们,在世俗的眼中总是显得那么奇异怪诞、格格不入。那个临刑前还要弹奏一曲《广陵散》的嵇康,就是一个敢于怀疑和批判的思想放荡者。他竟然对一向被视为“凶逆”的管叔、蔡叔给予新评价,认为其“未为不贤”,只是“不达圣权”而已;不仅如此,他还无法无天的‘非汤武而薄周孔。’诸如此类,他都表现出一种独立不羁的人格精神,千载而后,仍让人不能不感叹敬佩。

  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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